近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19年年度测评结果已经公布,在113个地级提名城市中,自贡市以88.28分的成绩排名第32名,较2018年上升11位,得分较2018年提升4.65分。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一个创建周期,按照中央文明办确定的计分规则,每一个创建周期第一年成绩占总成绩的15%,第二年占25%,第三年占60%。今年是第六届(2018-2020)全国文明城市的大考之年、总评之年,我市前两年的加权成绩位列全省8个城市第3,全国113个地级市中位列第35,应该说通过努力非常有希望能够获得这一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