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劳务合同范本?
以下是一个正规的劳务合同的基本范本,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劳务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用人单位地址)
电话:(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乙方:(劳务人员姓名)
性别:(劳务人员性别)
年龄:(劳务人员年龄)
身份证号:(劳务人员身份证号)
电话:(劳务人员联系电话)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以下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责任等)
二、劳务报酬
乙方的工作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月。
报酬支付方式:(选择一种)
(1)甲方每月__号将乙方的工作报酬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甲方将乙方的工作报酬支付至乙方现金账户,乙方应当在每月__日前领取报酬。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为__小时。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带薪年假__天。
其他休假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修改)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
甲方应当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争议处理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解除合同等。
如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日期)起生效,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岗降薪合法吗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的行为不合法,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工形式的意思:
1、重新为客户找工作,单位只负责对客户进行制度管理客户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其他一切都有劳务公司管理。若单位不想继续聘用客户,由劳务公司继续为客户找工作,客户工作的单位把所有费用,包括客户的工资,都支付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负责给客户发工资,人事关系不在单位。
2、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同时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
c包工队受伤人员为工伤,b劳务公司对工伤人员承担用工主体责任,a公司无责任
- 若有法院判例,请发个链接,谢谢!
- 可以到地方法院的官网查询。
我在公司上班十一个月,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用工合同,只是签订一张由A4打印的协意,这样算不算没签劳务
- 我在公司上班十一个月,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用工合同,只是签订一张由A4打印的协意,这样算不算没签劳务合同?现公司要辞退于我,如没签劳务合同,公司应如何补尝于我?求帮助,谢谢!
- 一般视为已经签合同了,不过没有合法理由辞退的话,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我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反项劳务输岀:法院判非法派遣,用人单位非法用工,我是否还是原国有企业职工?
- 我应否享受国有企业职工的待遇?
- 是的,法院既然已经判决,嗯,企业是非法派遣,那么你肯定还是这个企业的员工,只要你没有跟企业签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你肯定还是这个企业的职工,所以有什么问题的话还是跟企业再沟通一下吧。
中石油用工单位何时能让劳务派遣工与职工同工同酬:我以前是中石油集团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二公司钻井队
- 雇钻井工,新劳动法公布之后,用工单位为规避劳动法把我们这些外雇工全都推给一个工头现成立一个劳务公司之后,便每个月受这个公司剥削至今未能实现同工同酬。听广播说中央要强制执行同工同酬,啥时能够实现?
- 永远没戏
求一份企业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方案
- 包括本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基本情况,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逐月进度安排和可能遇见的问题及应对办法等,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有范本最好,谢谢了
- 2011最新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 派遣单位:× × × × 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 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 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 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 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 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 应提前 35 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 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 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 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 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1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 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 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 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 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 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 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 35 个工作日 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 1、2、3 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 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 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 故甲方每月 10 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 (如 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六)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 由 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 应 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余下全文
劳务派遣合同与用工单位变动
-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上市后统一让我们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合同,用工单位还是老公司之后一直在子公司担任职务,后因公司转主营业务,子公司被卖掉原本在子公司担任业务的我们,回不了老公司,老公司把我们一并交给子公司,因为是劳务派遣合同,换用工单位,我们是否有相应赔偿本人在原本公司做了4年 一些不签的同事拿到公司的N+1赔偿,我们是否享有?
- 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动提出将不会得到经济补偿,被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补偿。2、不会计算A公司与B公司的工龄,只能计算在派遣公司期间的工龄,如果工作岗位调整,但是派遣公司没有变化,这样工龄按照在派遣公司工作时间累积计算。法律条文很多朋友已经发出来了,我就不再重复发了。我是以多年从事派遣工作的角度帮助你分析的,祝你好运。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关于用工劳务辞职
- 我在一家私营小厂工作。到现在大概一个半月到50天左右的时间,从入职至今,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医保和养老保险。我今天去辞职。却遭到领导的一通大屌。说什么要按照规定办事。得提前一个月或者半个月告知甲方。否则就要扣工资。按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扣。我想问,他这么做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求高手解答
- 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补齐你的加班工资,还有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对你进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估计你们领导大概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给你说的,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是你的情况应该是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你们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们的加班费没有及时足额发放,你一定要有加班的证据,比如说打卡之类、或者通讯录什么的。《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三十八条你可以随时与你们单位解除合同的。同时你可以跟你们单位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你有这个权利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工作了四年多,如果超过四年半,那就是四个半月的工资,月工资应该是你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是4.5乘以你的月工资。建议你最好跟单位先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再找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毕竟虽有法律可以依据,但是劳动者毕竟是弱者,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耗费的时间挺长的,我们自己可能拖不起。希望对你有些帮助,一切顺利哈。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用工单位可以将员工退回劳务公司???
- 据人社部刚出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企业退回劳动者的相关规定,貌似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属于企业退回员工的法定条件。现在单位以我合同到期为由将我退回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也愿意接受我,继续续约,重新派到其他公司,但是我不愿意去,我可以以企业违法退工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 你好,不可以;这个应该是劳务派遣协议到期,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到期,劳务公司同意续约的,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